第十六章 替身(2 / 2)
「老头说:『只有一个办法——你找个替身。找一个人,替你爹娘丶替你媳妇丶替你儿子,把他们的命还回去。』
「孙大宝问:『去哪儿找替身?』
「老头指了指村子东边的方向:『那边有个村子,村里有户人家,姓丁。他家今天办喜事,娶媳妇。你去他家,在喜宴上吃一顿饭,什么话都别说,吃完了就走。你吃了他们的喜饭,他们家的喜气就给你了。你把喜气带回去,烧在你爹娘的坟前,他们的魂就能安生了。』
「孙大宝去了。他去了那个姓丁的人家,在喜宴上吃了一顿饭。没人认识他,他也没跟任何人说话。吃完了,他抹了抹嘴,走了。
「他回到家,把那顿饭的喜气烧在了爹娘的坟前。
「第二天,那个姓丁的人家出事了。」
丁德厚的手猛地攥紧了,指节发白。他的嘴唇在哆嗦,但一个字也没说。
老李看着他,声音放低了一些:
「那户姓丁的人家,当天晚上,灶房着了火。火从灶台开始烧,烧到了房梁上,烧到了屋顶上,三间房子烧得精光。丁家的老头跑出来了,老太太没跑出来。儿子跑出来了,儿媳妇和孙子没跑出来。
「和孙大宝家一模一样。」
丁德厚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不是无声的哭,是那种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丶像野兽一样的呜咽。他捂着脸,肩膀抖得像风中的树叶。
「丁老哥,」老李的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丁德厚的耳朵里,「你跟我说实话,去年腊月二十三,你家办喜事那天,有没有一个不认识的人来你家吃过饭?」
丁德厚没有回答。他捂着脸,哭得浑身发抖。
老李没有逼他。他往火堆里添了几根树枝,火苗蹿高了一些,映得窝棚里亮堂堂的。锅里的肉还在咕嘟咕嘟地响着,香味混在柴火烟里,在这个小小的窝棚里弥漫开来。
过了很久,丁德厚才放下手,抬起头。他的眼睛红得像兔子,脸上的皱纹里全是眼泪。
「有。」他的声音沙哑得不像人声,「有一个人,不认识,四十来岁,穿着一件黑棉袄,进了我家院子,在喜宴上坐了一会儿,吃了一碗饭,就走了。我以为是哪个亲戚带来的朋友,没在意。」
「他吃了一碗什么饭?」
「一碗白米饭,上面盖着一块红烧肉。」
老李闭上了眼睛。
一碗白米饭,上面盖着一块红烧肉。这是「换命饭」。吃了别人的喜饭,就把别人家的喜气带走了。喜气是什么?是福气,是运气,是命。带走了喜气,就带走了命。剩下的就是火——灶王爷打架的火,烧死人的火。
「丁老哥,」老李睁开眼睛,看着丁德厚,「那个穿黑棉袄的人,你后来见过没有?」
丁德厚摇了摇头:「没有。再也没见过。」
「你知道他是谁吗?」
丁德厚想了想,脸色越来越白:「我……我后来打听过。有人说,他姓孙,是孙家庄的。他爹娘丶媳妇丶儿子,前一年腊月二十三,被火烧死了。」
老李沉默了很久。
火堆里的柴火噼啪作响,锅里的肉咕嘟咕嘟地翻滚着。风从窝棚外面刮进来,吹得马灯晃来晃去,火光在两个人脸上跳来跳去,忽明忽暗。
「丁老哥,」老李终于开了口,「你家着火,不是意外。」
丁德厚的身体猛地一颤。
「是有人放的?」
「不是。」老李摇了摇头,「是有人把你家的喜气带走了。灶王爷打架,只是你家的灶王爷在打架——旧的不走,新的不来,本来没啥大事,最多灶台裂个缝,饭做不熟。但你家的喜气被人带走了,灶王爷没了喜气压着,就压不住火了。火就起来了。」
「那个姓孙的……他是不是故意的?」
老李没有直接回答。他从褡裢里掏出那个泛黄的小本子,翻到新的一页,用铅笔头写了几行字:
「腊月二十七,曹县丁家庄(窝棚)。丁德厚(第十八个?第十九?)。去年腊月二十三,孙家庄孙姓者来其家吃换命饭,当夜丁家失火,三人死。孙者前一年腊月二十三亦遭火灾,父母妻儿四人死。疑孙者以换命饭夺丁家喜气,致丁家火势失控。」
写完之后,他把本子合上,塞回口袋。
「丁老哥,」老李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丁德厚抬起头,泪流满面:「我在想什么?」
「你在想,那个姓孙的,你恨不恨他。」
丁德厚没有回答,但他的眼神已经替他说了——恨。恨得牙痒痒,恨得想亲手掐死他。
「丁老哥,你不用恨他。」老李的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很清楚,「他也是一个没了家的人。他爹娘丶媳妇丶儿子,都被火烧死了。他什么都没了,就剩他一个。他吃了你家的换命饭,把你家的喜气带走了,但他自己的命,也没了。他活不长的。」
「为啥?」
「因为他吃的是别人家的饭。别人的饭,咽下去的是饭,吐出来的是命。他以为自己找了一个替身,把命还回去了,其实他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了。」
老李推着大金鹿,出了窝棚。
丁德厚追了出来,手里端着一碗肉:「你还没吃饭呢!这是我在集市上买的肉,炖了一下午了,你吃一碗再走!」
老李回过头,看着那碗肉。肉炖得烂糊,红亮亮的,冒着热气,香味直往鼻子里钻。他咽了口唾沫,肚子咕噜噜地叫了一声。
「老哥,」老李从碗里夹了一块肉,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了,「一块就够了。多了咽不下去。」
丁德厚端着碗,站在那里,眼泪又流了下来。
老李跨上大金鹿,蹬了一脚。自行车在雪地里颠了一下,往黑暗中去了。
风从背后追上来,吹得他的棉袄鼓了起来。他嘴里还留着那块肉的味道——咸的,香的,带着一丝苦味。那是替身的味道。别人的命,咽下去是苦的。
老李骑出去一里地,在路边停了下来,从褡裢里掏出那个小本子,翻到丁德厚那一页,又加了一行字:
「换命饭。一碗白米饭,一块红烧肉。吃了别人的饭,就要替别人受罪。姓孙的以为找了替身,其实自己就是替身。世上没有替身这回事。你替了别人,谁来替你?」
写完之后,他把本子合上,塞回口袋。
他抬起头看了看天。天上没有星星,没有月亮,黑得像一口倒扣的锅。远处的村子里传来狗叫声,一声接一声的,像是在追什么东西。
老李忽然想起了那个姓孙的人。他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但他知道,那个人一定还在某个地方,穿着黑棉袄,在别人家的喜宴上坐着,吃一碗白米饭,上面盖着一块红烧肉。
他在找替身。
但他自己就是替身。
老李跨上大金鹿,蹬了一脚。
自行车在雪地里嘎吱嘎吱地响,像是在替他说一句话——
替身,替不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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