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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法槌破壁,百万金终落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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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的详细说明及证明文件:最终受益人(UBO)的身份核实;此次交易决策过程的说明;以及,鉴于盈利金额巨大且迅速,可能需要对相关市场操作进行合理性解释。」」郑主管语速平稳,「「至于时间,视材料准备情况和内部审批流程而定,通常需要5到10个工作日。」」

5到10个工作日!

听到郑主管此话,任素婉的脸色明显苍白了起来,陈景明也是眼神一凝;看来新鸿基是想「昧下」他们这笔钱,他转头看向邝律师。

刚好,这时邝律师的声音传来:「「郑主管,首先,李擎天」先生的帐户开户时,已提供了完备的身份证明丶住址证明及资金来源说明(初始资金为版权收入)。

其次,帐户操作完全在贵司系统内进行,接受贵司风控监管,每一笔交易都有记录可查。

盈利来自公开市场的合规交易,何来资金来源不明」之说?

这完全不构成扣留资金的合法理由。

否则,贵司是否对所有盈利客户一视同仁?

至于决策过程,这完全属于我客户的隐私和商业机密,恐怕没有义务向贵司详细汇报。」」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对方两人:「依据《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营商自由原则,无明确嫌疑下,以流程」无限期拖延客户提取合法资产,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并引发声誉与诉讼风险。

意见书后附有本所近三年处理类似纠纷的纪要和结果。其中两起,对方机构也是主要券商。」

郑主管「咳了」一声,双手交叉放在桌上:「「部律师,您是专业人士,应该明白规定就是规定。帐户名义人是李擎天先生,香港本地居民。

但实际操作人,显然是任女士。

这种代持」或代理」操作,本身就存在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潜在的合规风险,尤其是在如此巨大的资金变动下,我们必须格外审慎。」」

会议室里的空气瞬间凝固,刘经理低头看着自己的笔记本,不敢与任何人对视,法务部的女士飞快地记录着。

周敏的脚尖,微不可察地调整了一下方向,正对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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