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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均田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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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伦在安排栾廷玉前来金乡时,并未想到栾廷玉能将一个县治理好。

他只是认为栾廷玉能将祝家庄管理得井井有条,只要不出错,按照王伦提供的思路,保证金乡也能在梁山统治下就已经很不错了。

却没想到栾廷玉不仅做得好,还自己有了创新。

王伦在济州也并未实行均田制,他只是将官吏丶富商的土地没收来又分给了穷苦百姓,其余由飞虎军屯田,这样的效果已经十分显着了。

他的做法不算完全的均田制,算是小号的,毕竟主要的土地还在飞虎军手里。

栾廷玉在金乡县直接将所有土地收拢,然后重新分配,分配得很是公平,大多数的百姓们也没有意见,反而种得很有劲头。

王伦知道均田制的作用,在一定时期内能迅速恢复农业生产,稳定社会秩序,提高农民的种地积极性,也能获得大多数百姓的拥戴。

但均田制也有局限性,对于部分本来比较富裕但并未作恶的百姓而言,这是有些不公平的,加之金乡县的梁山飞虎军人手有限,一旦管理脱节,说不定百姓暗中也会存在相互兼并的情况。

但栾廷玉目前的均田制引发的效果很好,他也不给栾廷玉泼凉水。

黑猫白猫,能捉到老鼠就是好猫。

按照王伦的安排,凡是分到了梁山分发的土地的百姓,种出粮食后,除了偿还向梁山借的种子,还要上缴一成的赋税,这个税赋已经相当低了,百姓们自然非常支持。

北宋的农业税主要包括田租和赋税,田租在宋初时只是十税二,到了宋末,由于各地横徵暴敛的影响,有些地方甚至达到了三税一。

再加上赋税,宋朝一般按照田地多寡缴税,且无论产量多少,每亩田均收一斗,差不多是十税一。

这两个是农民需要缴纳的主要赋税,除此之外还有折纳丶脚钱等。

再加上土地兼并等问题,北宋末的百姓基本上民不聊生。

王伦设定的制度,不仅发放土地,还可以借给种子和度过粮荒期的粮食,收的赋税也只是十税一。

这无疑是百姓的福音。

栾廷玉带领飞虎军屯田的面积约只有一万亩,亩产两石,能有两万石,全县粮食产量约有二十万石,按照十税一,也有两万石。

那么栾廷玉这半年的时间就可以有四万石的粮食,除去他可以留下的,还有许多粮食可以上交。

王伦深知现在梁山实力逐渐壮大,若是没有粮食,实在难以养活数万士兵和济州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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