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前奏(2 / 2)
要知道「创造」一种可以快速普及且适用的文字,无论在哪里都算得上是一项伟大的功绩。
汉字是典型的意音文字,有着超高的信息密度与阅读效率,每个字独立且含义丰富,其承载的信息量远高于维斯特洛目前使用的字母文字。
虽然学习难度相对高一些,但胜在掌握部分常用字就能简单读写,文字间的关联性也强于字母文字,非常适合纯粹的文盲学习。
只要梳理好语法冲突和音位不匹配的问题,它就可以被借用到不同语言中,形成「错位搭配」。
在这片大陆上,知识和教育基本被学城垄断,即使是贵族中也难以普及,平民文盲率接近百分之百。
而教育跟不上,生产力就永远不可能提高。
但现在还不是时候,必须先得到一片稳定的后方才能试着推广教育,就这还要所有人都能吃饱饭才行。
饭都吃不饱,谁有心思跟你学读书认字?
于是林恩暂时将这个想法放回心里。
回到营帐后,林恩就着凉水吃了点又冷又硬的肉乾,现在离长城太近不能生火,所以只能将就下。
营帐的另一边,随军的森林女巫正在给断掌换药,这些女巫都懂些医术,但水平如何就全看人品了。
她们没有旧镇学城那样完整的教育体系,手艺好坏全凭师徒传承。
林恩皱着眉头看那女巫用蜂蜜拌上草药糊,做成一种黄黄绿绿的粘腻药膏,给科林的断腿处糊上厚厚一层,最后用粗麻布包裹。
这种已经算是比较讲究的了,起码从科学的角度看来,高糖的蜂蜜确实有抑菌消炎的作用,林恩之前还见过有野人受伤时直接用泥土止血的。
好歹用点草木灰呢。
林恩打定主意,以后要尽量避免生病和受伤,否则凭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很容易把好人给治死。
要知道即使是旧镇学城出来的学士,至今还在用万能的放血疗法治病。
吃完肉乾,林恩抓了把雪擦了擦手上的油腻,然后开始在一张两尺见方的薄羊皮上写信。
信是写给最后壁炉城的代理城主,「鸦食」莫尔斯·安柏的。
据说曾有只乌鸦把喝得烂醉的莫尔斯当成死人,啄掉了他一只眼睛,被疼醒的他赤手空拳抓住那只鸟,盛怒之下一口咬掉了它的头,于是莫尔斯便获得了这个说不上好坏的外号。
笔是用捡来的不知名鸟儿的尾羽制成,墨水则由森林女巫提供,她们通常用这种墨水绘制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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