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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宣布!还是不够啊!【月票加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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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德是一个高尚的人,是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也是一个尊重对手的人。

更是一个守法的公民,做事也向来都合法合规!

所以。

这次庭审,他所做出的一切辩护...都是合法的!

但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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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贺不这么认为。

「精神鉴定报告!?」

代理人席位上。

被害人民事诉讼代理人范贺,脸上流露出错愕神情,整个人陷入到凌乱阶段。

对方掏出了精神鉴定?

鉴定谁?刘国富吗?

理论上这样没错。

毕竟,如果范贺是徐德的话,在被告人张月已经将刘国富关于自身精神病的状况说出,并且已经录音。那么,范贺百分百会针对对方的病症进行调查。

只要打掉精神病,那案件就能胜七成!

所以,开庭前,还没收到鉴定申请时,范贺还嘲讽对方,认为这就是个偏僻的无能律师。

但眼下. .

什么叫你做了鉴定报告?

什么叫你是给被告人做了个鉴定报告!?

什么又叫,你认为你的被告人,也是精神病,拥有合法丶不负刑事责任的豁免权!!?

不对.

不是这样的。

你应该想办法剥夺掉我的核心辩护法例,然后我们在互相辩诉,之后双方各自拿出证据,要么刘国富没精神病,张大存在一定防卫,要么刘国富有病,张大故意杀人..……

经过焦灼的庭审过程后,再宣判才对啊。

而不是,你看了看我委托人,前一次的辩护方式 . .…

然后眼前一亮。

复制一份给你自己的委托人用!

混蛋,庭审不是这样的,打官司也不是这样打的!!!

「这这」

「精神分裂. ..」

范贺震惊了,他瞪大眼睛,死死盯着徐德手上的那份鉴定报告。

他是个资深律师,经手过精神案件,自然知晓,鉴定报告确实就长这样。

至于..

报告的真假?

这个确实需要在意...但也不需要在意。

为什么?

因为这里是庭审!是四川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一法庭!

在这里举假证?不想活了!?

何况..

「范律师,这份申请...好像是提前做的。」

团队里两个律师,左右看了看检察官和法官,随后脸上流露出便秘一样的表情。

闻言。

范贺回过神来,左右看了看。

却发现。

公诉席和审判,明显是有了点心理预兆,此时虽满脸咋舌不知该如何处理,却明显没质疑来源。换句话说,这份鉴定报告.. ...

是合法的!存在司法法律效力!可用作庭审直接信息的!

「该死,开庭前你们没检查!?」

范贺气的要骂娘,公用证据,甚至还是铁证,结果他们自己没注意到..….

这种低级错误,但凡外传,对团队都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检查了啊,可实在是检查不完啊!」

团队律师欲哭无泪。

「成都上起强奸案丶联系受害者丶强制医疗区精神档案丶联系主治医生丶绿森市案件丶第九通用综合医院」

「检查不完啊,没时间啊!」

听到这话,范贺的脸色宛若霓虹灯,五颜六色的变化。

是的。

检查不过来,刘国富牵扯的东西太多了,全查一遍,少说三个月。

而按照自身的战略. ...

他的计划,是先给予对方压力,期间将刘国富从案子里摘出去。

徐德期间大概率会来调查刘国富的精神病,自己再以此进行拖延,争取到足够的整理时间。谁承想 ..

对方压根就没想过驳回刘国富精神病。

而是直接复制粘贴一份!

「咔咔!」

范贺那张紧绷的脸上,后牙槽发出清脆的摩擦声。

「尊敬的审判长。」

「这是存在司法效力,经过上级指定,在四川成都,华西医院精神科专家鉴定的精神报告。」「报告上明确指出,被告人张大,患有较重的精神疾病,即「精神分裂』!」

审判区中。

整个第一法庭,此时异常安静,静的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唯有被告律师徐德站起身。

他将鉴定报告递给书记员后,便面色淡然,缓缓开口道:

「有关精神分裂。」

「在精神层面,典型症状便是「幻觉丶妄想丶思维混乱』。」

「部分患者发病时,会丧失辨认能力,分不清现实和幻觉,无法判断对方行为是普通口角还是恶意伤害,也无法判断自己行为的对错丶后果。」

有个冷知识。

那便是,心理疾病丶精神病丶神经病. ..

这三个看似类似的东西,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玩意。

甚至,细分下去,多数人会将精神分裂和人格分裂当成一个东西,但实际上也是完全不同的玩意。而人格分裂,和多重人格分裂,虽有点类似,却也不同。

别的就不提了。

单张大存在的精神分裂...,

精神分裂类似于,你感觉自己「裂开』,字面意义上的那种痛苦的精神意识裂开,大脑不受控制,思绪紊乱。

难以理解的话,可以简单理解成「疯子』。

一个人疯了,完全感知不到外界的信息,那么. 尽管他的肉体做出了行为。

可也不是在主观意念下所为。

所以..

「精神分裂,受刺激后发作,意识和行为会彻底失控。」

「如打人,肢体动作不受主观理智约... .」

「而案发时间段. ..」

被告席。

徐德淡淡开口,他仿佛宣读诉书一样. ..尽管他是被告方。

「很巧,被告人张大经受到强刺激,精神病急性发作!」

说着。

他顿了顿。

接着又擡头,试探性的看了眼检察官,范贺,以及上的三个法官,试探道:

「同时 .」

「下手轻重,因为无法掌控!」

「恶心..,恶心恶心心恶心!!!」

代理人席位。

范贺脸色难看至极,放在桌上的拳头紧攥成拳。

他虽做过不止一起精神病案件,但精神病法例都是自己用。

直到现在.....

对手当着你的面掏出,你才真正的感受到有多茫然丶无助!

他眼下,紧抓的点在哪?

17刀。

是这种足以展露出明确杀人意图的行为,板上钉钉的「故意杀人』!

但眼下. ..,

「无法掌控下手轻重..』

范贺脑海中回荡着对方最后一句话,只觉得大脑胀痛。

这不就明确在驳回自己紧抓的点吗!?

「异议!异议!」

骤然间。

范贺忍不了了,他看完徐德递交的的鉴定报告后。

深吸一口气,平复一下自身的状况。

但好歹他也是海城的资深律师,专业能力还是有的,一瞬间,就抓住了案件最核心的部位。「被告方,根据现有证据,没有任何信息表明。」

「在案发期间,被告人张月无法控制自身行动!」

范贺开口道。

他的感官在这一刻,忽的变得十分锐利,尽管被徐德阴了一手,却依旧能找到破绽。

范贺觉得自己的潜力被逼出来了!

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可以和金牌过两招。

但金牌暂且别想了,先想想,怎么将眼下的庭审度过吧。

「没有任何证据,能直接指向,被告人张月精神失控,行为丧失控制能力!」

「依照《刑法》第18条,第三款。」

范贺深吸一口气,在高强度的逼迫下,他的法理能力得到大幅度增强。

「原文表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是万金油,但不是免死金牌。

法例保护的是自身不受控的精神病。

如果。

你是一个精神病,但犯罪期间,并不处于犯病状态..….

那实际上,你依旧要承担完整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

「《刑法》第18条,被告方,没有任何依据可套入被告人身上!」

范贺厉声开口。

话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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