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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你疯了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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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中。

司法会如何判断,一个人犯罪时,是否为故意杀人?

首先,警方他们,会将案子分为激情杀人和谋杀,前者不一定是故意杀人,而后者..一定是!谋杀是什么?就是谋划杀人!

其中,足以一锤定音的便是..凶器!

如果说,案犯的凶器是提前拿好,且距离案发时间不久,那基本能判定,这起案件属于故意杀人。就本案而言. .

「被告人张月,存在明确的持刀谋杀嫌疑!」

「所谓的反抗,又或是强奸,甚至是自卫均不存在。」

「从凶器角度来看,她从一开始便想好,要如何对待当事人刘国富!!!」

范贺朗声开口,声音传遍整个第一法庭。

法庭内很空荡。

他的声音撞倒墙壁返回,回音在众人耳旁浮现。

这.

众人皱起眉来,陷入思索。

公诉席上。

三个检察官此时也是微微颔首,检察官刘希低声道:

「凶器这一点确实很难洗清,检察院提起公诉,相当大一部分因素是因为区凶器. . . .」检察官王安也点点头。

「是这样,要是刀具是现场挣扎时随手拿到的. . ...」

「那案件会有很缓和的余地。」

邓世杰没开口,只是坐在原地,默默看着众人。

正如两人所说。

凶器是张大带到现场的。

一个人,提前12小时准备刀子,又在凌晨三点主动走到医院,随后凌晨四点,用准备的刀捅刺对方17刀,险些丧命. ...

简洁来看,这就是很明确的故意杀人!

审判。

「这.」

审判长孟俊峰沉默,眉头紧蹙。

思索片刻后,他扭头,再次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代理人所说. . ..」

代理人席位。

听着审判的例行询问,范贺微微抿了口茶水,脸上流露出志在必得的微笑。

他的能力很强. . .能在海城卷到这个地步,自然不是一般人,他有信心,这个辩点没人能反驳。只是.....

审判长孟俊峰:「你方是否认同?」

话落的刹那。

两个字瞬间响起。

「异议!!!」

「我方有很明确的异议!!!」

被告席。

近乎是在法官声音结束的刹那,反对的声音立马传来。

这下。

代理人席位,公诉席,甚至是旁听席,所有人微微一愣。

明确的...异议!?

凶器提前12个小时藏匿,随后用其捅伤,存在明确矛盾,自身也有动机的刘国富身上....这怎么想也洗不掉嫌疑吧!

就在众人皱眉,屏息凝神,等待徐德给出答案的时候。

便见,他微微张开嘴,下一秒...

「审判长,就本案而言. ..」

「案件。」

「没有凶器!」

没. ...没有凶器?

四个字落下的刹那。

第一法庭,近千人大脑齐齐卡壳,所有人看着徐德愣在原地,竟短时间想不通这句话的含义。徐德却没停下。

他继续道:

「首先,器械与器械之间的性质不同。」

「有些器械,随身携带式为了杀人而用,而有些器械. ..则是为了自保!」

什么才是凶器?

众所周知,对别人造成伤害的,才算是凶器。

但凶器本质就是器械,难道有没有想过..什么器械,才会在司法中,被第一时间认定为凶器?毕竞。

一根小学学习用的圆规,与一把西瓜刀,都很锋利。

但,为什么西瓜刀会成为管制工具?而圆规会开放购买?分明都能轻易杀死人。

如果代入这个思维。

你就会发现,好像在杀人领域中,只要你想,那所使用的器械就没什么区别,但徐德要说的是. ..…有区别!

「我方委托人,被告人张月在案发前夕,并非谋杀,案件器械,也并非为了杀人而带.. . .」「这把刀的真实定位是..」

徐德顿了顿,旋即表情严肃,一本正经的开口道:

「是防御性道具!」

代理人范贺:?

公诉席:?

听审席:?

防...防御性..还是道具!?

嗯?

众人大脑再次陷入宕机,短时间空白,愣愣的看着对方。

这些字他们都认识,但组合在一起. .却显得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令人难以理解。

「被告方,你的意思是. ...」

审判上。

就连审判长孟俊峰,都有些迟疑,他开口道:

「被告人张月,案发前12个小时拿刀...本意不是杀人?」

徐德点点头,「绝非谋杀!」

孟俊峰又问:「她是为了自卫?」

「没错!」

徐德再次点头。

「很明显,我方委托人,她是一个青年人丶是一个朝气蓬勃,刚满18岁的女孩,她与刘国富之间存在明确的体型与生理差距..」

「所以,当晚见面,需要一个防御性道具进行自卫。」

一番话落下。

别说审判区了,就是听审席,众人此时也是有点没忍住。

「自.自卫?嗯?」

「不是...拿刀捅人的是自卫,赤手空拳的是威胁. .我怎么感觉那么怪呢?但稍微一想,好像又不是不能理解,可还是觉得怪 ..」

「刀是防御性道具!?」

「等等,我有点笨,你等等,让我思考一下. . .」

「月黑风高夜,持刀捅人的行为是在进行自卫. ..有点意思。」

听审席众人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有人歪了歪脑袋,愣愣的看着徐德,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是在怎么一个脑回路下说出来的。范贺的脸流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

他皱着眉,张着嘴,不可置信的看着对方。

范贺知道自己没有道德。

他也知道自己的底线较低。

这很正常。

毕竟,律师这一行就是这样,你底线越低,道德越烂,往往在庭审中更能占据优势位。

范贺本以为,自己的道德底线,以及思维已经足够低了,但眼下. . .……

他算是小巫见大巫。

碰到真正的低手了!

什么叫捅了别人17刀的刀子,是自卫!?

「被告律师,你的意思是,被告人张月,持刀是自卫,不存在谋杀?」

「这把刀,也不是凶器,而是作案工具. ..」

范贺忍不住了,忽的开口,违反庭审秩序询问。

「甚至...不该以凶器来定义这把刀!?」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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