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小宁,你要粉丝团不要?(2 / 2)
「王叔?见谁啊?」
等赵刚打完了电话,郑宁好奇的问道。
「嘿嘿,我爸的老朋友,一商人,但特别喜欢玩摇滚。说起来他还是你的粉丝,几次来我这儿喝酒都问过你来没有,但几次都刚好错过。」
赵刚将手机收进兜里,冲郑宁神秘一笑。
「一会儿来了你就知道了,这人特别有意思,一点不像咱们印象中的那种中年人形象。」
……
两人又边喝边聊,没一会儿,便听见了沉重的脚步声从远及近。
「嘿,郑宁,你果然在这儿!」
一个粗豪的声音在旁边响起,饶是酒吧里歌曲的声音有点大,但依然还是震得郑宁耳朵有点发疼。
「嘿,王叔,你来了!来给你介绍一下,郑宁,我的发小,好哥们儿。」
「证明王叔,我老爸的好朋友,以前还一起做过生意的。人家可是咱们顺城本地腰缠万贯的大老板!」
郑宁刚把目光转过去,就被对方的装束打扮给吓了一跳!
好家夥,这一身的重金属摇滚风,带铆钉的皮夹克,带尖刺的皮靴,朋克头,脸上还用红色颜料画着什麽花纹。
要不是一看上去就是50岁左右年龄的大叔,还真以为是20几年前特别流行的那种地下摇滚朋克的小年轻来了。
「嘿,和朋友组了个乐队,正排练着呢,突然想起小刚前些日子说你今晚可能会过来宣传你的新歌,我就连忙赶来了。」
他们的位置靠窗,王叔顺手朝外边指了指。
郑宁随着他的指头方向看去,一辆超豪华的RR豪车就停在外边,连发动机都还没冷却下来,在寒冬的夜里散发着白气。
不愧是身家过亿的大老板,座驾都是这麽豪华,我什麽时候才能买这麽一辆呢?
郑宁在心中憧憬道。
「小宁,小刚叫我一声叔叔,我就托大叫你一下小宁了,你说你今晚要来宣传新歌,就是那首《七里香》吧?」
「对的王叔,一会儿我就要上台了,给大家宣传一下这首歌。」
面对长辈级的歌迷,郑宁显得有些不知道该怎麽应对,只好腼腆地笑道。
「这首歌我听了,给人的感觉和《稻香》很像,都是那种很温柔,很治愈,又让人对过去无比怀念的风格。」
王叔的话和他那粗犷的嗓音与打扮风格截然不同,看着郑宁的双眼都像是在冒星星。
「我虽然是个大老粗,但除了摇滚乐之外却是特别喜欢这样温柔治愈的歌!话说这歌真是你自己写的?简直不得了,真是大才子啊!咱们顺城可是要出一个超级大明星了,哈哈!」
「我老王自己一辈子都想写一首自己的歌,却苦于以前读书太少,压根就写不出什麽狗屁东西,所以对你这样的才子特别羡慕和崇拜!」
「嗨,我郑宁就是一刚入行的小年轻而已,当不得您这样热情的夸奖啊!呵呵。」
郑宁被他都给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摸着后脑勺呵呵笑道。
「当得当得!你着几首歌我都是翻来覆去地听,我那乐队的兄弟们也都对你是万分服气和崇拜!」
王叔哈哈大笑着拍了下桌子,散发出了大佬才有的强大气场,却又在两个小辈面前刻意地收敛了几分,让他更有邻家大叔的和蔼感觉。
「我今天特意赶过来就是想问问你,需不需要一个咱们顺城本地的铁杆歌迷组织?帮你平时助威打call,宣传拉票什麽的。如果你需要,王叔我可以来组建一个,保证是咱们顺城规模最大,凝聚力最强,人心最齐的!你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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