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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 下面却不一定等得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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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姣笑了一下。

在这些工人安置的方式上,她其实考虑过三种方案。

其中一种是公私合作,像摩星岭那样,政府拨地丶做基础配套,私人企业出资盖楼丶负责管理,共同解决安置问题。

但这条路她很快否了。原因很简单:控制权不在她手里,公私合作意味着她要跟多个政府部门反覆磋商,任何一个部门的反对都可能让整个方案搁浅。

二是资产权属不明,地是政府的,楼是她出钱盖的,将来想改用途丶想融资,处处受制;责任还扯不清,工人一闹,政府推给她,她能推给政府吗?所以最后背锅的还是她。

何况这种模式只是权宜之计,政府后来主推徙置大厦,小规模合作很快被边缘化。她投进去的钱,搞不好就打了水漂。谈判成本也太高,码头上的工人等不了那么多轮会议。

第二种方案,是她自己掏腰包,用现金补偿丶搬迁费等方式一家一家跟居民谈判,让他们自己搬走。

优点是快,乾净。钱到位,人走地空,不用等政府开会。她一个人说了算,没有产权纠纷。

缺点是其中一户不搬,整片地动不了,而且补偿标准不统一,价码会被互相抬上去,成本不可控,法律上也有隐患,签了字也可能被反悔。

最关键的是,钱花出去就没了,留不下任何可以增值的资产。

与前两种方案相比,工人房屋政策才是她真正想走的路。

政府按市价三分之一批地,她独资盖楼,全权管理。

不跟多个部门扯皮,不用挨家挨户谈判。

盖好的楼,产权清晰,可抵押丶可收租,将来还能修契改用途,完全变成她的私人资产。

政府不花一分钱就能稳住棚户区,她投出去的钱变成了资产。

这条路也有劣势,审批流程长,还不好审批下来。

但长不是问题,她手里有码头上的几百户工人,有今天拦车闹事的报纸,这些工人就是她最好的筹码。

她不是一个人在等结果,是整个码头的几千人都在替她催。

「焦署长,我跟您说实话。码头上那些人,安置是必须的,拖不下去。但我不想给政府添负担。我自己出钱,自己盖楼,自己管理,不需要政府拨一分钱的安置款。政府只需要批一块地给我,按工人房屋政策来办就行。地价按市价的三分之一算,我照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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