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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凯撒的风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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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红色长发今天没有扎起来,而是自然地披散在肩头,发尾微微卷曲,在晚风中轻轻飘动。脸上化了淡妆,口红是比衣服稍浅一些的紫色,衬得肤色更加白皙。

她走得很慢,很从容,每一步都像经过精心计算。夕阳的馀晖洒在她身上,为那身紫色镀上一层温暖的金边,整个人像是在发光。

惊艳。

这是所有人看到她的第一反应。

即使是那些平时嫉妒她丶讨厌她丶说她坏话的人,此刻也不得不承认——陈墨瞳,红发巫女,卡塞尔学院最特立独行的女孩,今晚美得令人窒息。

而她不是一个人来的。

她的左手,牵着一个男孩。

路明非。

他今天穿了一身深灰色的西装——很明显是租来的,剪裁不算特别合身,肩部有些宽,裤腿有些长。领带是保守的深蓝色,系得有点歪。头发显然被精心打理过,但依然看得出紧张带来的僵硬。

他走得很不自在,眼神有些飘忽,嘴唇微微抿着,暴露了内心的慌乱。但即使如此,他还是努力挺直背,努力让自己的步伐稳一些,努力……不辜负诺诺牵着他的那只手。

诺诺的右手,则牵着另一个人——

芬格尔。

这位新闻部部长今天难得穿了正装——虽然西装皱巴巴的,领带松松垮垮,衬衫领口还沾着一点疑似番茄酱的污渍。他脸上挂着惯常的贱笑,眼睛四处乱瞟,嘴里还叼着一根牙签,完全破坏了整个画面的美感。

但这奇妙的三人组合,就这样出现在了所有人面前。

诺诺在中间,左手牵着路明非,右手牵着芬格尔,像牵着两个孩子,缓缓走向安珀馆门口那片玫瑰花海。

全场寂静。

所有的交谈声都停止了,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这三人身上。

震惊,好奇,嘲讽,羡慕,嫉妒……各种情绪在空气中交织丶碰撞。

路明非能感觉到那些目光,像针一样扎在他身上。他的后背开始冒汗,手心也是湿的,如果不是诺诺握着他的手,他可能已经转身逃跑了。

但他没有逃。

他看着前方,看着那片玫瑰花海,看着花海中央那个金发的男人,看着凯撒身后那群表情严肃的学生会部长。

然后,他深吸了一口气。

握紧了诺诺的手。

继续往前走。

一步,又一步。

终于,他们走到了玫瑰花海的边缘,停在了凯撒面前。

距离不到三米。

四目相对。

路明非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丶如此清醒地看着凯撒·加图索。他确实很英俊,英俊得像太阳,耀眼得让人不敢直视。他的蓝眼睛里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骄傲,不是刻意装出来的,而是流淌在血液里的丶贵族式的傲慢。

但此刻,那双眼睛里没有敌意,没有嘲讽,没有路明非预想中的任何负面情绪。

只有平静。

甚至……有一丝淡淡的欣赏?

凯撒的目光在诺诺身上停留了几秒,然后缓缓移到路明非身上,最后扫过芬格尔,又回到诺诺脸上。

他笑了。

那是一个很优雅的丶无可挑剔的微笑。

「你这一身真好看。」他对诺诺说,声音温和,语气真诚,「紫色很适合你。」

诺诺点了点头,礼貌性地回以微笑:「谢谢。」

然后,凯撒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动作。

他上前一步,张开双臂,轻轻抱了抱诺诺。

那不是一个情人的拥抱,而是一个礼貌的丶朋友式的拥抱,一触即分。接着,他执起诺诺的手,低下头,在她的手背上轻轻一吻。

标准的吻手礼。

优雅,绅士,无可挑剔。

但在路明非眼里,这个动作像一把刀,扎进了他的心脏。

他一下子明白了什麽。

明白了诺诺为什麽要穿紫色。

明白了凯撒为什麽要铺9999朵红玫瑰。

明白了今晚这场宴会,真正的意义是什麽。

紫色,在西方贵族的礼仪中,是「告别」的颜色。

红玫瑰,是凯撒和诺诺之间曾经的爱情象徵。

而吻手礼,是绅士对女士的致意,也是……对过去的正式告别。

这不是鸿门宴。

这是告别仪式。

凯撒在用这种方式,向诺诺告别,向他们曾经的爱情告别,也向……所有旁观者宣告:

他和诺诺的故事,结束了。

优雅地,体面地,无可挽回地结束了。

而现在,牵着诺诺手的人,是路明非。

那个穿着租来的廉价西装丶紧张得手心出汗丶但依然站在这里的衰仔。

路明非看着凯撒,看着那双平静的蓝眼睛,忽然觉得……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真正理解过这个男人。

他不是想像中那种心胸狭窄丶会因为失败而报复的人。

他有他的骄傲,有他的尊严,有他的……风度。

即使输了,即使被「抢」走了女朋友,他依然选择用最体面的方式告别。

这让路明非感到羞愧。

也为自己的小人之心感到羞愧。

凯撒松开诺诺的手,转向路明非,伸出了手:「路明非同学,欢迎。」

路明非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慌忙伸出手,和凯撒握了握。

凯撒的手很温暖,很有力,但没有任何挑衅的意味。

「感谢你能来。」凯撒说,语气平静,「希望今晚你能玩得愉快。」

然后,他转向芬格尔,挑了挑眉:「芬格尔,你今天居然穿了正装。」

芬格尔咧嘴一笑:「会长大人的宴会,我怎麽敢不穿?虽然这衣服租一天花了我五十美金,心疼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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