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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出发入山,总编的欣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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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牵着马,跟莎拉告别,然后一头钻进了晨雾弥漫的雨林,朝着山那边的海岸进发。

......

檀香山,《晚邮报》办公楼。

约翰·史密斯,这位体重超过二百五十磅的总编,此刻正瘫坐在他那张特大号的真皮座椅里。

又要上班了。

他叹气地双手撑着扶手,吭哧吭哧地想要把自己那庞大的身躯从椅子里拔出来,去倒一杯威士忌提提神。

就在这时。

「砰!」

一声巨响。

办公室那扇厚实的实木门被人极其粗暴地一把推开,门板重重地撞在墙上,发出令人牙酸的撞击声。

这动静太大了,不仅让外面的员工都惊愕地探头张望,更是把刚想站起来的约翰吓得浑身一哆嗦,腿一软,两百多斤的肉又重重地砸回了椅子里,震得桌子上的笔筒都跳了起来。

「法克!你他妈不想干了?!」约翰捂着差点跳出来的心脏,又惊又怒地吼道。

他抬头看去,只见一个戴着圆框眼镜丶穿着旧西装丶平日里在报社里毫无存在感的家伙正大步流星地朝他走来。

这小子手里挥舞着一叠照片,就像是挥舞着什麽绝世珍宝。

他的脸上带着一种异样到近乎病态的红晕,眼睛里闪烁着那种打了鸡血一样的亢奋光芒。

约翰一时没认出来这人叫什麽名字,但看那一身行头应该是自己手底下的员工。

看着这小子这副疯癫癫的模样,约翰心里顿时打起了鼓。

这小子莫不是加班加疯了?还是受了什麽刺激要来报复社会?这可不妙啊,自己这体格子可跑不过这种疯子。

他咽了口唾沫,刚想开口说几句软话稳住这个「疯子」。

可那个员工根本没给他说话的机会。

勒姆几个大跨步冲到了办公桌前,但他没有掏出刀子或者手枪,而是将手里那叠还散发着显影液味道的照片狠狠地拍在了桌子上。

「约翰总编!看看它们吧!」

勒姆喘着粗气,眼睛死死地盯着约翰,声音沙哑却充满力量。

「这是能让晚邮报赚得盆满钵满的金鸡!这是能把整个檀香山炸翻天的炸弹!」

记者不愧是记者,勒姆只用了这短短一句话,就精准地抓住了约翰这个总编的好奇心,也打消了他对自己人身安全的顾虑。

只要不是来杀人的就好。

约翰松了一口气,原本想骂人的话咽了回去,他狐疑地看了一眼勒姆,然后伸出胖乎乎的手,一把抓起了桌上的照片。

第一张,是那个被拖行致死的监工惨状。

第二张,是汉斯庄园门口那满地的尸体。

第三张,是汉斯本人死不瞑目的特写。

第四张,是那片乱石滩上如同修罗场般的骑兵坟场。

第五张......

约翰只看了一眼,脸上的表情就失控了。

如果说刚才被破门而入只是惊吓,那现在他的表情就是纯粹的震惊与骇然,他的瞳孔猛地收缩,嘴巴不受控制地张大,原本因为肥胖而有些睁不开的小眼睛此刻瞪得像铜铃一样。

「这......这是......」

他的手开始发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极度的兴奋,作为一个老媒体人,他太清楚这些照片意味着什麽了。

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大新闻!这就是能让《晚邮报》销量翻十倍的超级猛料!

「所有人!都听好!」

约翰猛地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动作敏捷得完全不像是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刚才那种起身困难的笨拙仿佛是假象,此刻的他就像是一头看到了鲜肉的猛兽。

他冲着门外还没搞清楚情况的员工们大吼一声,声音震得窗户都在响:

「所有人!今天都给我留下加班!!!谁敢走我就开了谁!我们要搞个大新闻!用最快速度把这版面给我做出来!」

吼完这一嗓子,他又猛地转过头,死死地盯着面前这个平平无奇的员工,这一刻,勒姆在他眼里不再是个小透明,而是个活生生的财神爷。

「好小子!干得漂亮!」约翰用力问道,语气里甚至带上了欣赏,「这篇报导的标题,你想过了没?」

勒姆早就在回来的路上想了无数遍,此刻听到总编发问,立刻兴奋又沙哑地回道:

「想过了!我想了好几个!」

「《血腥的复仇:威庇欧种植园的末日审判!》」

「《十八名精锐骑兵的覆灭:一个人就是一支军队!》」

「还有......《恶魔与吸血鬼:地狱里的血腥会面!》」

「还有,总编,我的名字是......」勒姆刚想趁机推销一下自己,好让总编记住他的大名。

可勒姆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约翰那豪爽的大笑声打断了。

这胖子拍着桌子,笑得脸上的肉都在颤抖:

「哈哈哈!这标题好啊!尤其是最后那个,够劲爆!够吸睛!就用这个!」

「好了,现在别废话了!赶紧去给我把报导内容写出来!越详细越好,越惊悚越好!把你知道的所有都写进去!没有就编!我相信你知道该怎麽做!」

「至于你的名字......」

约翰大手一挥,豪气干云地说道:

「你就自己把它写在新闻最显眼的地方吧!就在大标题下面!到时候让全檀香山的人都知道,这篇报导是你写的!」

只这一句话,就让勒姆热血上头,感觉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了。

这可是头版头条署名权啊!这是多少记者奋斗一辈子都求不来的荣誉!

「是!总编!」

勒姆大喊一声,转身就跑,大步流星地离开了办公室,那背影看着都比平时高大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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