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这不对吧,这是小凶?(2 / 2)
在对方面露惊恐表情后,开了枪。
砰!
砰!
砰!
随后上前查看。
透过车玻璃映出的人影,林洛瞬间认出了这人。
特麽,这不刚才那个群演麽~
林洛眼睛睁开一条缝,然后就在不远处的地面上看到了目标。
此时,血呷也躺在地上,熟练的装死。
我尼玛~
想不到这不大不小的影城里还有这样的狠人。
「卡!」
「好了,这条过了。」
导演那边喊卡了。
躺地上的群演们纷纷爬了起来。
林洛走到一边,掏出手机,打开浏览器,忍着肉痛在浏览器上搜索起来。
「血呷。」
下一秒,网页转了几圈。
信号不好,导致网速贼慢。
好在页面还是跳转了。
第一条就是关于血呷的通缉信息。
血呷,在逃编号:T5133290019992014060004,男……身高1.70米左右,脸型偏瘦,发髻线偏高,眼睛有点斜,肤色偏黑,该人可能携带枪枝。
请各地公安机关接此通缉令后,立即部署查缉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血呷即予拘留。
新龙县公安局悬赏50万元,川省公安厅通缉令奖励1万元。
我去!
这哥们牛哇!
加起来悬赏都够51万了!
林洛摸了摸下巴,然后页面截图,接着打开手机照相功能,对着那边擦汗的血呷抓拍了一张。
搞定~
「所有人站好位置,准备开拍~」
导演又在喊了。
林洛直接晃悠到了一旁。
群演的羊毛都薅完了,接下来还拍个屁。
见林洛过来了,黄曼妮笑问道,「怎麽,才拍了一条就过完瘾了?」
「差不多吧,我还是觉得神话剧,古装剧有意思。」
林洛说着坐到了黄曼妮身边,接过黄曼妮递过来的矿泉水。
啧,瓶盖还是拧开了的。
顿顿顿灌了两口,林洛将水还了回去。
「那咱们再去别的剧组逛逛?」
黄曼妮询问道。
只要能跟林洛在一块就行,干什麽她无所谓。
「不了,先休息会儿!」
林洛说着,将照片和截图用手机QQ发给了周津瑜。
……
市局,刑侦队。
周津瑜正在整理林洛的个人信息。
这次林洛帮着破了大案,抓住了贩卖人口的犯罪团伙,还让这帮坏分子全部落网。
局长亲自申请了个人三等功,以及立功嘉奖。
信息填报的工作就交给了周津瑜。
这事她也算熟能生巧了,毕竟办公电脑里,林洛的信息表她都上交过好几次了。
咳咳~
电脑桌面右下角,一个小喇叭震动两下。
来消息了!
周津瑜的QQ好友不多,也就几个关系要好的老同学,然后就是林洛了。
周津瑜点开了QQ,聊天窗口里刷新出两张图片,下面还有一句话。
「津瑜姐,你要功劳不要~」
???
!!!
周津瑜都没来得及看图片,只是看下面的字,她的瞳孔就是一缩。
不是吧~
还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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