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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必要之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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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无疑就是那个后者。

以至于连警长安排的练枪之类的活动,都排斥拒绝。

「我会劝乔的,一个男人最起码要能拥有保护自己和保护家人的能力。」罗伊保证道。

乔父,约翰警长吐了口郁气,坐到椅子上道:

「我答应带你来靶场就是因为芙拉案。

「有些事情我不能和你说的太详细,因为那太离奇了。

「我只能和你说的是,那一晚,是芙拉和她的男友在家,

「可等我们赶来时,她男友已经停止了呼吸,入侵者也倒毙在了地上。

「而后是入侵者的尸检报告其中显示,

「入侵者的食道丶胃袋里有都人指残馀,而它的心脏附近,有犬科撕咬啃食痕迹,且心脏脏器只剩下了一小半。」

约翰警长把手搭在了罗伊肩上,道:

「案发现场,只有德牧考啡这一条狗的犬科痕迹!而芙拉还失去了手指,你应该知道这意味着什麽?」

罗伊瞳孔一缩,

他当然知道,这绝对意味着:那个入侵者吞了芙拉的手指,而那条德牧犬,吃掉了入侵者的心脏,

哪怕,是出于护主的动机。

不过他还是不甘心,追问道:

「芙拉的证词是怎麽说的?」

警长犹豫了下,开口道:

「说其男友在开枪击中入侵者胸膛及头颅后,入侵者仍能保持行动能力,她男友也因为误判而再度遭受重击,也是其遇难的主要原因……

「最后,是德牧啃食掉入侵者一半的心脏后,入侵者才彻底失去机体动能。

「而根据现场情况判断,芙拉的证词……

「有一定的可信。」

罗伊听完,双手抱头仰躺在了靠椅上。

他得到的信息足够了,他也终于理解这群人为什麽对德牧又敬又惧了。

且,如果将警长方才说的入侵者换成『狼人』,那麽一切,就都说得清了——

被爆头的狼人没死,并偷袭干掉了芙拉男友,为自救的芙拉想尽一切办法试图弄死或重伤狼人,最后断臂断指下,被德牧啃食掉狼人心脏才由此获救。

德牧无疑是英雄,这也是法庭并未将其羁押的原因。

但却也是,不容于人的英雄。

就如同《勿以恶小》篇中的杰洛特一般,为救人而杀人,便被称之为——布拉维坎的屠夫。

「今天就到这儿吧,你回去调整调整状态,等这周周六,你要是能叫上乔,我带你练把后坐力大的枪。」

警长最后给罗伊画了个饼,走了。

罗伊又在休息室呆了好一会儿,等他出来的时候,发现门口站着个靶场小哥,想来是警长吩咐的。

「约翰先生说了,您还能再打一个弹匣,当然,也能寄存并等改日,总之费用已经全挂在他的帐上。」小哥迎上来道。

罗伊想了想,走到了射击位。

拿起鲁格Mark III,检查枪身,弹匣,然后对准新换的十米靶纸。

砰砰,砰砰砰……

他极速地打完一弹匣子弹,放下手枪,转身就走。

其身后,

「8环丶8环丶9环丶10环丶9环……」

收拾完手枪的靶场小哥,在换靶纸时默念着罗伊的靶数。

只是念着念着就不免诧异的向外看了一眼,满脑子都是:

『这孩子打得还行啊,所以刚才那个最高5环的靶子,是警长打的?』

……

靶场外,罗伊踏上了他的山地车,

再没管靶场内的一切,就只是望了眼那无云的澄空,然后奋力蹬踩下踏板,并将车头直指他家的牧场。

此刻,他的念头就如那澄空一般清朗。

他要去找钱,贿赂,走程序,以把德牧考啡领养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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