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消遣(2 / 2)
「这个我还不清楚。」托尼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他的皮鞋上还沾着点街边的泥点。
看到程胜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托尼连忙脚底抹油,一边往外跑一边喊:「胜哥你别急,我现在就去查,保证很快给你消息!」
他心里清楚,自己办事确实不够注重细节,要是能细心点,提前把消息打听清楚,不等大佬开口问,就主动把信息汇报上去,肯定能得到夸奖。
而程胜要是高兴了,向来喜欢给小弟们封红包,可不像别的大佬那麽吝啬,一句夸奖,往往就意味着一笔不菲的港币。
二十分钟后,托尼拿着一张报纸,气喘吁吁地跑回医院走廊,报纸都被揉得变了形,他将报纸递到程胜面前:「胜哥,我查到了,朗廷酒店那起枪击案里的女死者,我认识,她是砵兰街的头牌,艺名叫伊娃。」
程胜接过报纸,一眼就看到了头版头条的标题:维多利亚港突发特大枪击案!现场死伤人数高达21人!
标题旁边还配了一张现场照片,照片里的女人脑门中枪,眼部位置被打了马赛克,可依旧能看出几分姿色。
看到这里,程胜皱了皱眉,追问道:「你确定这人就是伊娃?」
「我肯定没认错!」托尼急忙解释,「伊娃的真名叫宋文娟,以前我还慕名去砵兰街见过她,她长得确实漂亮,不过那时候我想请她出台,却被十三妹拦下了,碍于十三妹是洪兴的揸Fit人,我也没敢硬来。」
说到这里,托尼又指着照片里的女人,补充道:「胜哥你看,她颧骨那里有一颗痣,那是她为了赶时髦,自己特意画上去的,错不了!」
程胜闻言仔细看去,果然在马赛克的下端,看到了一颗小小的泪痣。
「难道是靓坤对伊娃动了真感情,所以才会在睡梦中流泪?」程胜低声自语,又忍不住嗤笑一声,「没想到这颠公也有为情所伤的时候。」
他将报纸随手丢进旁边的垃圾桶,对着托尼吩咐道:「在靓坤醒过来之前,你带人守在这里,绝对不能让他出任何意外。」
「我明白,胜哥你放心!」托尼连忙应下。
「这段时间你也辛苦了,回头去财务那里领一百万的红包。」程胜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心里清楚,虽然自己有赤子之心的技能,手下的小弟都是百分百忠诚,绝不会背叛,可带小弟做事,本质上就是带着他们发家致富。
总不能自己开豪车住豪宅,小弟们却还骑着自行车住瓦房,那样的话,愿意跟着他混的小弟只会越来越少,队伍也没法壮大,收人才和赚钱一样,都是永远不能停下的事。
「多谢胜哥!我一定拼死保护好靓坤!」托尼脸上瞬间洋溢起喜悦,虽然在医院守着很枯燥,但只要有钱拿,一切都值得,他的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
程胜出了医院,坐上黑色宾利,给银凤打了个电话。
「你和十三妹不是一直不对付吗,有没有兴趣找个机会揍她一顿?」
洪兴十三妹掌管的旺角砵兰街,是港岛赫赫有名的红灯区,下到十八岁的毛头小子,上到六十岁的退休阿公,只要兜里有几个闲钱,都会慕名去那里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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