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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舔狗的自我修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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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分钟后。

林晨终于抬起了头。

但他脸上的表情,不是愤怒,不是决绝。

而是一种……带着一丝卑微丶一丝讨好丶甚至还在努力自我洗脑的……辩解。

「哥……」

林晨的声音在颤抖,眼神却透着一股令人绝望的执拗:

「……其实……其实倾城她……不是故意的。」

「……」

「咔嚓。」

林凡手里那把锋利的水果刀,猛地切在了苹果核上,发出一声脆响。

他瞪大了眼睛,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我操?」)

(「这脑回路……是碳基生物能有的?」)

(「这脑子里装的是浆糊吗?还是被那个女人下了降头?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晚期并发脑干缺失?」)

林凡嘴角疯狂抽搐,差点没忍住把手里的苹果核塞他鼻子里。

「不是故意的?」

林凡气极反笑,指着林晨那张苍白的脸:

「兄弟,你清醒一点!」

「她抢了你的氧气瓶!在你喘不上气丶快要嗝屁的时候!她把那玩意儿抢走,给了那个只是『有点喘』的小白脸!然后把你扔在四千米的雪山上等死!!」

「这叫不是故意的?!」

「那什麽是故意的?拿刀捅进你心脏再搅两圈才叫故意的吗?!」

「不,不是的,哥你听我解释。」林晨急切地想要坐起来,仿佛生怕林凡误会了他心目中那个完美的女神,「当时……当时阿杰确实不舒服。」

「那个阿杰身体弱,从小体弱多病……」

「倾城她……她那个人就是急性子,也是个热心肠。她是关心则乱!」

「她可能……可能当时太着急了,没想那麽多。她以为我身体好,我是男人,我能扛得住……」

林晨越说声音越小,但语气却越来越坚定,仿佛只要说服了林凡,就能让这一切变得合理:

「她不是想害我……她只是……只是太善良了。」

「而且……」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手上的婚戒,眼中闪过一丝温柔的光芒:

「……她虽然脾气坏了点,霸道了点,但她心里是有我的。」

「她如果不爱我,当初为什麽要跟我联姻呢?顾家又不缺钱……这说明她对我还是有感情的。」

「只要我再努力一点,再包容一点……她迟早会明白我的好的。」

「……」

林凡看着他。

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涌上心头。

(「没救了。」)

(「这孩子……没治了,埋了吧。」)

(「这都已经不是舔狗了,这是战狼版舔狗,自我攻略能力MAX。」)

林凡叹了口气,把水果刀往桌上一扔,发出「当」的一声脆响。

「行。」

林凡换了个姿势,翘起二郎腿,一脸「请开始你的表演」:

「既然你觉得她爱你,那你呢?你又是怎麽爱她的?」

「除了在这儿自我感动地当个受气包,你还为她做过什麽?让她这麽『离不开』你?」

提到这个,林晨的眼神瞬间变了。

那种卑微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温柔丶自豪,甚至带着一种「我付出了所有」的神圣光辉。

「我对她……可以说是毫无保留。」

林晨靠在枕头上,脸上浮现出一抹病态的红晕:

「哥,你知道吗?这三年来,我没让她操过一点心。」

「家里的事,大到装修,小到换灯泡,都是我亲力亲为。我不让外人插手,因为只有我知道她喜欢什麽样的氛围。」

「她胃不好,又不爱吃早饭。我不让她吃外卖。」

「每天早上五点,不管春夏秋冬,我都会准时起来。我去早市买最新鲜的食材,给她熬粥,做她最爱吃的小笼包。每一种馅料的比例,我都试过上百次,只为了调出她最喜欢的那个味道。」

「晚上下班,不管多累,哪怕我在公司被她骂了一整天,回到家,我也依然会系上围裙,给她做四菜一汤。她喜欢吃鱼,我就去学怎麽挑刺,保证她吃到的每一口鱼肉都是乾净的。」

林凡静静地听着,脸上的表情从「无语」变成了「嘲讽」,最后变成了一种「悲哀」。

林晨还在继续,越说越动情:

「还有,家里的卫生也是我打扫的。我有洁癖,其实她也有。我不放心佣人。」

「她的衣服,那些真丝的丶羊绒的高定,都是我手洗的。我不舍得放进洗衣机,怕洗坏了。她的每一双鞋子,都是我擦的。」

「甚至……」

林晨低下头,有些羞涩地笑了笑:

「……甚至连她的洗脚水,都是我端过去的。我觉得,能为自己心爱的女人做这些,是一种幸福。」

「哥,你知道吗?」

林晨抬起头,眼泪汪汪地看着林凡:

「……虽然这些都是小事,但我觉得,这就是爱。只有把这些琐事做到极致,才能体现出我对她的用心,是不一样的。」

「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下去……她总有一天会被我捂热的。」

「……」

病房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只有林晨那自我感动的呼吸声。

林凡看着他。

看着这个曾经的林家少爷,如今却把自己活成了一个高级保姆丶还以此为荣的男人。

他突然觉得很可笑。

他站起身,走到窗边,一把拉开了窗帘。

「林晨。」

林凡背对着他,声音冷漠得像冰: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伟大?是个绝世好男人?」

「难道不是吗?」林晨一愣,「我对她那麽好……」

「好个屁。」

林凡猛地转过身,毫不留情地戳破了他那五彩斑斓的肥皂泡:

「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服?端洗脚水?」

「林晨,你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这些事情……花几千块钱请个保姆,能比你做得更专业,更乾净!甚至人家还能持证上岗!」

「你放着好好的林家少爷不当,放着公司几十亿的生意不去管,天天围着灶台转,把自己活成了一个不要钱的丶甚至还不如保姆的『高级奴隶』……」

林凡指了指他的脑子,语气尖锐:

「……你管这叫『用心』?你这叫『自我感动』!叫『低价值付出』!」

「不一样!」林晨急了,他不允许别人亵渎他的「爱」,「保姆是拿钱办事,我是因为爱!保姆做的饭没有感情,我做的饭里有我的心意!倾城她能吃出来的!」

「心意?」

林凡嗤笑一声,那笑声里充满了过来人的沧桑丶自嘲,还有一种看透世事的通透。

他想起了自己在前99个世界里的经历。

他那个被系统评定为的技能,可不是充话费送的。

无论是法式大餐丶日式怀石丶还是满汉全席,他信手拈来,味道绝对比米其林三星还要好。

可是结果呢?

(「嘴里说着『还行』,心里却在想着别人。有时候连吃都不屑吃,直接把盘子扣我脸上,骂我是个只会做饭的废物。」)

林凡看着依然一脸执迷不悟丶甚至因为被否定而感到愤怒的林晨,幽幽地叹了口气。

他走到床边,俯下身,直视着林晨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

「老弟啊,哥以亲身经历告诉你一个真理。」

「……在这个世界上,对于那些心不在你身上的『渣女』来说。」

「只有一种情况下,她们会想起你做的饭,想起你的『心意』。」

林晨:「什麽情况?」

林凡嘴角勾起一抹讽刺的弧度,眼神凉薄:

「……那就是当她们被外面的野男人甩了丶玩腻了丶饿了丶也没钱点外卖的时候。」

「只有在那时候,在她们最落魄丶最无助的时候,她们才会假惺惺地回味一下:『哎呀,还是家里的饭好吃。还是那个傻子对我最好。』」

「这就叫——『追夫火葬场』的前置条件。」

「而在平时……」

「……你的心意,你的四菜一汤,你洗得发白的衣服……」

「在她们眼里,甚至不如那个男闺蜜随手递过来的一杯白开水值钱。」

「甚至不如那个野男人送的一朵路边采的野花浪漫。」

「因为在她们看来,你做这些是『应该的』,是『廉价的』,是你用来赎罪或者讨好的手段。」

「这就是现实。」

林凡拍了拍林晨那张惨白的脸,给出了最后的暴击:

「……越是像你这样『洗手作羹汤』丶把自己放低到尘埃里的男人……」

「……头顶上的帽子,戴得越稳。」

「而且,颜色越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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